在北京市开办企业、公司,各种类型的公司刻印公章都必须在相关部门去进行备案,审批,有着相当严格的手续需要完成,北京公章备案查询也在这个网站上进行查询,为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等有关法规,凡是在当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登记备案。海淀辖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请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安大队办理网站登记备案。
交通路线:
海淀区公安机关网站备案详细地址及行车路线提示:
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行车路线:三环路的苏州桥桥下向西直行约1公里,第二个红绿灯路口东北角。
公交线路: 运通109线(锦绣大地市场 - 西三旗)、运通114线(吴庄 - 史各庄[北清路])、394路(六里桥东 -颐和园)、534路(西直门 - 中央党校北门)、539路(巴沟村 - 颐和园西门)、664路(地铁苹果园站 - 城铁上地站)、851路(张仪村南站 - 南七家)、992路(西辛房 - 巴沟村)到“万柳中路南口”站下车。
74路(颐和园新建宫门 - 柳村)、运通101线(广顺南大街北口 - 门头沟蓝龙家园)、运通118线(祥龙公交公司 - 西三旗桥南)、355路(育新小区 - 廖公庄东站)、365路(永丰站 - 闵庄南里)、425路(南坞 -大屯东)到“长春桥东”站下车
备案条件:
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申请人提交全部所需纸质材料
1、刻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公章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关、议事协调机构、设机构公章,应持有编制或人事等相关部门正式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上级单位介绍信。
2、刻制事业单位公章,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举办单位介绍信。
刻制事业单位各级内设机构公章,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批准成立该机构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该事业单位介绍信。
3、刻制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章,应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合伙或个体)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登记管理机关或主管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4、刻制基金会公章,应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主管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5、刻制企业单位公章,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经办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
刻制企业集团公章,应持《企业集团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母公司介绍信。
刻制企业内设部门公章,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加盖企业法定名称章的介绍信办理。企业有权刻制人力资源、保卫等内设部门公章,刻制内设部门公章应符合工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外国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外文材料中文译文。
企业刻制冠具体名称的项目部公章,应持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隶属企业介绍信。
企业刻制境外机构公章,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核发的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企业介绍信。
企业刻制中外文对照的法定名称章,应另行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外文译本。
企业变更名称后重新刻公章的,应加持工商局核发的《名称变更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6、驻京军事单位刻制公章,应持上级政治、军务、警务部门的刻制公章介绍信。
7、外省、市单位来京刻制公章,应持所在地区县以上公安机关证明信。
外省市驻京联络处刻制公章,应持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介绍信。
8、社会力量办学学校刻制公章,应持《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9、电影、电视剧摄制组刻制公章,应持拍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拍摄单位介绍信以及证明拍摄资格的相关材料。
10、报纸(期刊)编辑部刻制公章,应持新闻出版总署的《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主办单位介绍信。
11、律师事务所刻制公章,应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主管单位介绍信。
12、刻制业主委员会公章,应持区县建委小区办出具的介绍信及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
13、举办各种经贸、文体等临时性活动需要刻制公章的,凭批准活动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活动主办单位介绍信。
14、银行、证券、保险企业因工作需要需在筹备期间刻制印章的,需持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备的批准文件及相关部门介绍信。
15、刻制个体工商户公章,应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经营者有效身份证明办理。无法亲自办理的,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经办人应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经营者授权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
16、刻制村民委员会公章,应持乡(镇)政府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介绍信办理。
提交材料
1、证明合法成立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有效授权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材料,即时办理
办理机构:
海淀分局治安支队
办公地点:
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一层120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68465220、68465259
办理结果状态:
服务中心窗口办结。企业可自行在服务窗口公布的《承制公章企业一览表》中选择任意一家单位刻制公章。